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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必要性

信息来源:华律网  文章编辑:yxy  发布时间:2020-02-17 17:06:01  

在全球文化不断融合的今天,很多东西都是共享的,为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时候,除了要重视国内法律保护外,还需要重视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

产品未动、保护先行

随着世界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步伐日益加快,企业和个人已不再满足于有限的国内市场,“走出去”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生存发展必需面临的选择。然而,在国际经济交流及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了一种国际间承认的合法贸易壁垒。对此,企业应树立“产品未动、保护先行”的意识,让品牌与技术得到其他国家的保护,将使自已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受益者。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并非生而有之,是由有权机关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的一项专有权利,由此决定了其权利的享有具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在一国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被准予授权的专利仅在当国有效,如需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保护,必须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取得权利。因此,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成为企业的全球化布局的基础。

不及时保护的后果

不及时申请海外商标注册,将可能导致被他人抢注,从而被拒之于某些重要的国家和地区市场之外,无法按计划拓展海外业务,或被索取高额许可费或转让费,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并且延误了有利的商业机会。

不及时申请海外专利授权,将可能导致该专利丧失新颖性,再也无法获得保护,相关重要技术成为免费使用的社会财富,竞争对手不费一分一毫即可享用企业花费巨额经费得来的研发成果,从而丧失占据市场的有利武器,失去赖以制约同行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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