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则是着重于对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月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布了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对中国申请人在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案件的时限延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