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最高院: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后购房消费者的“认购订金”是否可优先抵押权返还?

本案购房人签订的是《内部认购申请书》,据此交付的款项为“认购订金”,约定“该款项于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房款”。虽然双方事后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上述款项属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款项”。原判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答复意见的逻辑关系,并基于对案涉购房消费者的统一平等保护以及实现案件处理的实质公平,认为本案购房消费者享有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抵押权予以受偿,符合本案实际,处理意见较为公允。...

程金华 | 事实的法律规范化——从农业社会到信息革命

虽然法律体系本质上是个规范体系,但因为其中关于行为人、行为和行为后果的规定也往往来自对相关事实的观察和归纳,所以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个事实体系。人类对事实的认知方法和能力制约着法律体系中事实和规范的整合程度。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法律体系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提升而日益变得更加科学,但仍因为人们对事实进行观察、归纳和推理的认知局限而未能消除法律体系中事实和规范的鸿沟。不过,正在发生的信息革命以及所带来的大数据研究方法将推动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并由此可能演化出一种全新的、事实与规范高度融合的新型法律体系。...

股东会决议可否改变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可否否决董事会的决议?

对此问题的解答需要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法律规定的性质:若为强制性规定,章程自然不得改变《公司法》规定;反之,若为任意性规范,则可以改变。从法政策的层面上考量,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公司章程往往只体现多数股东的意志和利益,且多数股东往往又身兼董事身份或者控制了董事会,如果允许公司通过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修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则不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

王敏远:统一司法鉴定管理是大势所趋

统一管理是体制改革之纲。就司法鉴定行业而言,无论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抑或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法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诉讼地位平等,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平等。同时要求执业规范统一、鉴定程序统一和技术标准统一,最终形成统一的司法鉴定职业共同体。...

最高院:质押权人不能直接扣划账户内的资金就不能认定金钱质押成立吗?

占有是指对物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事实状态,质押权人能否直接扣划账户内资金并非判断转移占有的唯一标准。本案账户由出质人开立,其对该账户本应享有自由支取的权利。但案涉《监管协议》约定,作为债权人取得了案涉监管账户的控制权,实际控制和管理该账户,此种控制权的取得符合出质金钱移交质押权人占有的要求。...

最高院: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

根据《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以及近年处理同类案件的意见,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关于不良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计算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海南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受让人主张的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不予支持,符合《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

最高院:当事人关于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放弃违约金调整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主观上看,双方当事人均是为了自身商业利益而从事本次交易活动,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形下签订《预租赁协议》和《租赁合同》。从客观上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应尊重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

同案不同判|| 最高院对“金盾股份”系列案件何以厚此薄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规定,驳回中泰公司的起诉,并无不当。...

易燕、胡文捷:居住权编入《民法典》,这一类人不必担心被赶出住房!

《民法典》中,在第二编物权的第三分编用益物权部分,于第十四章专门设立了独立的居住权章(366-371条),居住权作为房屋的一项权益,也在合同编的物业服务合同章节中被提及(945条)。...

以不动产为标的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选择

处理以不动产为执行标的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是司法机关进行裁判的基础规则,第29条的制定意图是考虑到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对消费者是否占有房屋、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不予考查,直接对房屋消费者,特别是刚需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进行倾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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